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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172310批次食品样品,其中检验不合格样品5541批次。2015年总局进一步加大了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力度。从全年情况看,共抽检1048家大型生产企业生产的20468批次产品,样品合格率为99.4%。在抽检的25类食品中,蜂产品共抽检了2584个批次,合格率为95.5%,处于较高水平。
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计划拟安排抽样129.3万批次,其中总局2.9万、省级局49.9万、市县级局76.5万批次。
2016年抽检工作将体现四个特点:
(一)布局更加合理。
国家、省、市、县四级明确分工,按企业规模、业态形式、检验项目等确定抽检对象和内容。在抽样对象上,总局主要针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企业,省级局主要针对辖区内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市、县两级局主要针对日常消费较多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餐饮自制食品。在检验项目上,总局主要负责技术难度较高的项目,省级局侧重标准规定的常规项目,市、县级局重点加强农兽药检验。
(二)重点更加突出。
一是加强安全性指标检验。主要以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和舆情监测、监管发现的问题项目作为重点。二是加强高风险品种检验频次,如油、肉、乳、饮料、婴幼儿食品等高风险加工食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鲜活食用农产品每周抽检一次。三是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总局锁定全国流通、规模以上、市场份额大的生产企业、省级局锁定除总局抽检对象以外的省域内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四是加强重点区域关注度。如食品生产聚集区、集中交易区、集体餐饮场所以及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问题多发区、易发区。
(三)覆盖更加广泛。
抽样品种覆盖33个食品大类,129个食品品种、200个食品细类,包括30类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抽样对象基本覆盖获证生产企业。抽检项目基本覆盖现有标准中规定的安全性指标、有关部门公布的禁用物质项目和既往发现的问题项目共500余项。抽样环节以流通环节为主,涵盖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网购等不同业态,包括城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不同区域,突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以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四)更加突出常规与专项相结合。
在年度计划性抽检基础上,各级局将根据监管需要及时安排专项抽检,比如针对节假日热销食品、节令性食品,热点关注、突发事件和突出问题以及专项整治前后对比等。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全力推动抽检计划的实施工作,强化统筹协调,狠抓任务落实,严把抽检质量关口,要求承检机构要做到“四个一律”。同时,进一步提高处置效能,确保产品召回、原因排查、行政处罚等程序完整、执行到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通过监督抽检工作逐步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的目标,同时促进企业管理、推进诚信体系、掌握行业状况、引导监管方向,进而推动标准完善,不断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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