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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双节的临近,蜂蜜作为一种时兴礼品受到了市民的关注。然而,仍有不少市民不知道蜂蜜与“蜂蜜制品”的区别。近日,记者去部分超市和专卖店进行调查发现,如今新国标实施已经两个月了,但蜂蜜新、老国标同用、混用的现象十分常见,不少市民买的蜂蜜其实是“蜂蜜制品”。
近日,记者在省城多家超市、药店和蜂蜜专卖店看到,市面上的蜂蜜种类多样,包括荔枝蜜、枣花蜜、椴树蜜、洋槐蜜等多种,甚至还有为不同年龄段消费者特制的蜂蜜。各商家不仅在热卖单瓶和单罐装的蜂蜜,而两三瓶不同种类的单瓶蜂蜜组合成套装形式,则成为商家极力促销的蜂蜜礼盒。
然而,有些蜂蜜虽为同一种类,价格却相差甚远,一款500克“枇杷蜂蜜”在济泺路一家药店标价为23.8元,而另一种同等规格的“枇杷蜜”在另一家药店售价却要38元。此外,蜂蜜礼盒的价格悬殊也很大。
在济泺路的一家超市,黄瓜蜂蜜、金银花蜂蜜、益母草蜂蜜、洋槐蜂蜜等的生产日期集中在2011年5月、8月和9月,以存货为主。历山路一家超市中约有10个蜂蜜品牌,多数是存货。
据了解,今年10月20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正式实施,代替《蜂蜜卫生标准》(GB14963-2003)以及《蜂蜜》(GB18796-2005)中的对应指标。新国标对蜂蜜的含义进行了严格界定,规定“蜂蜜”必须是天然物质,经过化学工艺或添加其他物质的只能称为 “蜂蜜制品”。而在省城一些超市的货架上,绝大多数产品依然标注“符合GB18796-2005的强制性要求”字样,只有很少的蜂蜜标注了“符合GB14963-2011”。
据了解,新国标对蜂蜜的含义给出了明确标准,即“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融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今后对于经过化学工艺加工或添加其他物质的只能称为“蜂蜜制品”,不能再称为“蜂蜜”。
“目前,很多市民购买的蜂蜜其实是‘蜂蜜制品’。”棋盘社区附近一家蜂蜜专卖店的老板陈先生透露说,蜂蜜的成本就要接近20元/斤,过于便宜的蜂蜜基本都是调制过的,只能算是“蜂蜜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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